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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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辦理「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24-01-29
勞動部辦理「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下稱本試辦計畫)」,鼓勵青年藉取得技術士證,投入專業產業領域,
一、憑藉取得技術士證,投入重點產業對應之職業,解決專業人力短缺之需求,並增進青年就業穩定性,本試辦計畫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凡15至29歲青年符合資格者,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A證照獎勵金」及「B就業獎勵金」,同一級別各以1次為限。
二、 各級別獎勵金如下:
(一)甲級:新臺幣2萬元整。
(二)乙級:新臺幣1萬元整。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5千元整。
三、檢附本試辦計畫相關宣傳文件1份,鼓勵青年踴躍申請,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專區(https://gov.tw/CT5)。

取得重點技術士證及就業獎勵 取得重點技術士證及就業獎勵.jpg 113年B申請流程 113年B申請流程.jpg 113年A申請流程 113年A申請流程.jpg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實習保險】教育部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展開下載文件

2023-09-05
一、保險公司: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三、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 人名冊內者為限)。

四、履約期間
自112年08月01日00時 至 113年07月31日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五、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S個月、4個 月、3個月、2個月、1個月、1日(超過1日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

六、投保人數
中途加退保投保人數,沒有人數限制1個人也可以加保(或退保)

七、加退保時間: 隨時可以上網辦理加退保作業。

八、保障內容

項目
承保內容
保險額度

A
意外身故

200萬元

B
意外失能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 ~ 200萬元

c
意外門診實支實付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
C+D兩項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D
傷害住院定額給付

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 具有因果關像者,不在此限。

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 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失能保險金,其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像者,不在此限。

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以門診方式治療者,本 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或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圓之費用,給付「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倘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治療或被保險人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該項醫療費用無法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給付, 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該項醫療費用之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但最高給付金額仍受前項之限制。

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給付保險單所載的「住院保險金」。

九、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保險期間

每人保險費

12個月 695
11個月 660
10個月 626
9個月 591
8個月 556
7個月 521
6個月 452
5個月 382
4個月 313
3個月 243
2個月 174
1個月 104
1日 35

十、受益人
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如未指定者,視為法定繼承人;如需指定受益人,需經被保險人簽名。
失能保險金及醫療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簡報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簡報.pdf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內容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內容.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23-02-07
一、計畫簡介:   提供家庭經濟弱勢在學青年至政府機關、公營企業、公股銀行、及特邀機構工讀機會。
二、參加對象:
(一)工讀青年
1.年齡35歲以下,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本國籍在學學生,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近一年獲貸就學貸款。
(4)近一年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因應屆畢業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暫無學籍未超過1年,應徵時可先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等相關證明文件供用人單位參考。上開暫無學籍者,若非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須證明目前經濟狀況符合就學貸款或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標準,惟實際進用仍以各用人單位徵才所定條件為準。
(二)用人單位
1.政府機關: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
2.公營企業: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屬公營企業。
3.公股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等9家公股銀行。
4.特邀機構:本署特別邀請之民營銀行、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之民營事業機構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等3種。
三、活動期程:
每年1月初: 職缺調查
每年1-12月:用人單位刊登職缺並媒合進用
工讀結束後一週內:問卷調查及工讀心得回收
四、計畫網站網址:  https://rich.yda.gov.tw/rich/#/project/Tfr
112年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 112年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23-02-07
一、計畫簡介:提供大專在校生至中央機關公部門見習機會。
二 、參加對象:
(一) 提供見習機會之機關
1.見習機關指中央機關,包括總統府、五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不含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
2.有關醫療院所部分,如提供之見習機會為行政職,而非醫療護理等需專業技能之職缺,且不影響服務對象權益者,亦可納入。
(二) 參與見習之學生
1.年齡為35歲以下,國內公立、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含軍警學校學生及空中大學全修生,不含五專專一至專三生),或「教育部收錄外國大學參考名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含認可名冊)」及「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的本國籍在學學生。
2.105年至111年已參加過本計畫2次見習者不得再參加,且同年度不同梯次亦不可重複參加。
三、活動期程:
每年2-3月、5-6月、8-9月:各見習機關完成線上各梯次見習職缺提案及回報進用名單
每年3、6、9月:辦理各梯次見習前講習會
每年4-5月、7-8月、10-11月:進行各梯次見習
每年12月:辦理見習心得分享活動
四、計畫網站網址:
   https://rich.yda.gov.tw/rich/#/project/Pro
112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海報 112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海報.jpeg 112年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 112年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技術士技能檢定托育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修正展開下載文件

2023-02-06
主旨:「技術士技能檢定托育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11052691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
說明:依據勞動部112年1月17日勞動發能字第1110526910B號函辦理。
技術士技能檢定托育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修正規定 技術士技能檢定托育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修正規定.pdf 技術士技能檢定托育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修正規定(勞動部函) 技術士技能檢定托育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修正規定(勞動部函).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112年度「青年就業達人班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23-01-17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112年度「青年就業達人班計畫」
一、 為協助大專校院學生及早規劃個人職涯,瞭解並認識就業市場發展趨勢,提升就業準備力。本分署將協助辦理校園講座,推薦相關產業之達人講師,與學生(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分享職場面向及經驗;或藉由企業參訪,使青年更了解職場現況,以傳承青年職涯發展與知能,同時宣導政府對青年相關政策及措施。
二、 活動所需經費由分署支應,協助各學科青年對職涯方向的認識並提升其競爭力,惠請踴躍申請。
三、 有意申請學校請填具申請書,以電子郵件寄送至電子信箱:tsaijou0517@wda.gov.tw。如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星期二至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逕洽本案承辦人吳采柔小姐(電話:07-2313232)。


112年度青年就業達人班計畫簡章 112年度青年就業達人班計畫簡章.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高雄市政府「脫貧加倍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大專青年就業協助方案」展開下載文件

2023-01-05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12年度辦理「脫貧加倍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大專青年就業協助方案」:
一、 為協助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大學畢業青年進行職場準備,使其畢業後能與就業無縫接軌,順利進入職場穩定就業,辦理「脫貧加倍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大專青年就業協助方案」。
二、 本計畫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4日止(或額滿為止)。
(二)申請對象:本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就讀大專院校四年級(或同等學歷)即將畢業青年,且預計畢業後於本市任職者。(受理申請名額為50名)
(三)計畫須完成之規定:
 1、完成6小時職涯相關課程及線上職涯測評。
 2、由本局安排1次就業諮詢。
 3、由本局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協助進行求職登記。
(四)獎勵機制:完成指定規定並於求職開卡90天內就職者,可獲新鮮人就業獎勵金2,000元:完成指定規定並於求職開卡50天內就職者且穩定工作一個月以上者,另加發積極就業獎勵金2,000元: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者,可獲就業獎勵津貼11,000元。
倘有疑義請洽本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陳昭材社工員(電話:07-336-8333轉2446),將詳為說明。
20230105084831DZQX.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勞動部修正發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展開下載文件

2022-09-30
勞動部修正發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函文影本及相關附件。
依勞動部111年9月28日勞動發能字第1110521196D號函辦理(如附)。
202209301507071Nqy.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青年尋職4大計畫總整理展開下載文件

2022-06-22
青年就業4計畫,獎勵重點一次看!
因應疫情,國發會於5月26日行政院會提出新一波的振興作為報告,以「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防疫主軸與目標,推動新一波必要協助之措施,在保障國人權益下,提供受疫情影響致營運或生計困難之產業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立法院院會並於27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年至2023年6月30日。

對此,勞動部推動「青年就業獎勵」、「青年尋職津貼」、「產業新尖兵」及「青年就業旗艦」等4支計畫,「產業新尖兵」及「青年就業旗艦」2支計畫持續推動無間斷。而「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將自6月15日起受理申請,「青年尋職津貼計畫」則會在8月中旬啟動,一同幫助青年衝就業,渡過疫情難關。

獎勵重點整理:
青年就業獎勵: 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90日:發給2萬元。
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發1萬元。

青年尋職津貼: 線上完成登錄報名與求職準備,即可領取2000元。
尋職期間並接受就業輔導或推介就業服務者,每月發給1萬元津貼,最高3個月。

產業新尖兵: 一般課程每月可領3000元,最高3.6萬元。
國家重點產業、營建類或照顧服務類等課程,每月可領8000元、最高9.6萬元。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協助訓練單位工作崗位訓練費,最高10萬8000元。

111就業四計畫 111就業四計畫.jpg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勞動權益教育宣導手冊展開下載文件

2022-06-15
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勞動權益教育宣導手冊
一、依據勞動部111年6月7日勞動關5字第1110136885號書函辦理。
勞動部考量近年大專院校之學生多有利用課餘時間及寒暑假進行打工之情事,查有部分學生於工作時發生勞動權益受損及職場安全事件,顯示渠等因缺乏勞動概念而有權益受損之情形;又適逢畢業季,畢業生即將進入職場,為使各學校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及職場新鮮人具備基本勞動權益知能,該部於111年度編製旨揭手冊電子檔,內容為「求職」、「就業」及「轉職」等不同階段之勞動權益保障資訊。
二、旨揭手冊電子檔亦可於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業務專區/勞動關係/勞動教育項下及「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補給站專區下載。
20220615103439iLBX.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誠功文章相似度比對系統(教育版)
慈惠醫專2024就業博覽會(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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